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简介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隶属于湖南弘一律师服务集团,创立于2008年5月。本所由一批崇尚法律、坚守正义、德才兼修的资深律师发起成立,着力打造金融证劵、知识产权、企业风险防控等特色法律服务。本所以“弘扬正义、一心为民”为宗旨,将“服务改变生活、态度决定成败”作为服务理念,秉承“专业、诚信,勤勉、尚法”之服务精神,旨在为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个人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2009-2011年,本所连续三年被评为“长沙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12年11月,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3年2月,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化解社会矛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另外,本所还先后荣获“湖南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先进集体”、“湖南省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集体”、“长沙市司法行政先进单位”、“长沙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作为湖南省、长沙市党建工作示范点,本所在党建方面亦是硕果累累,深受好评。先后荣获“湖南省律师行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集体”、“全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律师事务所先进行政单位”、“先进党支部”等称号。
◎本所追求卓越:卓越的制度、卓越的人才。
在传统合伙制律所的框架下,本所首倡“一所两制”新体制,引全国律所改革之先潮,推行公司化运作模式,让卓越制度打造律师队伍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另外,本所现有执业律师100余人,加入本所之前,他们均需接受严格的遴选,且均为遴选中的佼佼者。他们毕业于一流的法学院校,相当一部分还曾是资深投资顾问、法学教授、法官及政府官员。其中,拥有博士学位的律师将近10人,拥有硕士学位的律师将近40人。
◎本所追求精深:服务之精深、专业之精深。
《尔雅》中释义“弘,大也”,此为深;《荀子·劝学》中释义“一,用心一世”,此为精。弘一追求精深,一方面是服务的精深,一方面是专业的精深。
服务之精深表现在服务领域及服务对象上。本所系一家专业注重于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律师事务所,既擅长传统的诉讼与仲裁代理,又精通于企业融资、知识产权等新型法律事务。服务领域涉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国内外民商事、刑事、保险、知识产权、房地产、破产清算、企业(公司)重组、企业(公司)并购、企业(公司)改制、建筑工程、劳动争议、债务清偿、税收、公司运作及金融证券等。服务对象则既包括政府机构,如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株洲市人民政府、长沙县政府等;又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如中南市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还有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衡阳)商会等大型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商业联盟。
专业之精深则表现为精细的专业分工及深入的实务研究。本所设立三大中心:客服中心、运营中心和保障中心。其中,客服中心下设知识产权推广部等五个部门,运营中心下设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等九个专业事务部,各部门进行精细分工,实行专事专干;而每一个律师毕生也仅致力于专研一至二个领域,以确保服务质量。保障中心则下设行政综合部等四个部门,为服务推广、运营等保驾护航。
◎本所追求豪迈:精神的豪迈、发展的豪迈。
走进本所大厅,墙上即可见这样一句话:做一个豪迈、正直、自信、执着的弘一人。气度宽广、洒脱豪放是弘一人精神层面的基本要求,遇事镇定、行事谨慎、抚人所急、供人所需,是弘一人的行事风格。在处理数以万次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并承办上千起诉讼案件、服务数十家顾问单位的同时,弘一人以豪迈的精神感染每一个客户,收获的从来是高评和好赞。
精神的豪迈注定铸就发展的豪迈:最年轻的省优律所,湖南唯一的“全国化解社会矛盾先进单位”,“中南大学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仅仅七年,弘一实现的发展毫无疑问是爆发式、蜕变式的“破茧成蝶”,先后成立“湖南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湖南省先进模范人物维权中心”和“湖南省WTO研究中心实训基地”,并在2009年创建全省第一家专业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网,2014年又创建全国首家网络视频法律服务平台”——“法帮123”平台。创举受到了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新华网、中国普法网等多家媒体的跟踪报道,发展之豪迈,不言而喻。
本事务所的服务优势
(一)团队优势
在讲求团队谋略,融个人发展于团队发展的时代,单枪匹马抑或作坊经营已然落伍,况且,个人英雄的出现,更好比沙里淘金。而一个团队,无优缺势,发展更是举步维艰。弘一短时间实现大迈步、大跨越、大发展的首要优势即为团队优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执业律师人数及知识结构
截至目前,长沙市的律师事务所总数共计206家。人数超过1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约100家,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约25家,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约10家,人数超过10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仅有3家,本所即其中一家。本所现有人员为130余人,其中含104名执业律师、28名实习律师以及其他专业行政人员。人多而势众,势众兼业精,本所博士、硕士生所占比例及绝对数值,位居全省第一,其中执业律师中有博士近10人,硕士研究生近40人,教授1人,副教授1人。
2、“一所两制”特有管理模式
本所成立于新世纪第一个十年,不仅延续传统律师事务所通行的合伙制模式,而且我们敢为人先,勇于突破,在传统合伙制律所的框架内,首倡“一所两制”新体制,引全国律所改革之先潮,推行公司化运作模式。“两制”即为“公司制”和“非公司制”,公司制律师在律所主任的领导下,实现部门分工,内部分级,绝对服从律所安排,严格实行考勤、报备制度,确保认真履职、态度勤勉;非公司制律师在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和律所基本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充分自由。但公司制律师和非公司制律师又充分沟通、共求发展,联合为律所提供支持。
(二)专业优势
万事皆懂其实等同于一事不通。因专而优,专业而精,本所自立所之初,便摒弃“万金油”理念,力争在专业上取得优势,时隔七载,专业上的优势已日益明显,主要表现在:
1、专业分工,专门专注
本所实行“一所两制”,成立公司制事业部及非公司制事业部。在公司制运作模式下,充分实现专业分工,分别成立客服中心、运营中心和保障中心。其中,客服中心下设知识产权推广部等五大推广部;运营中心下设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等九大法律事务部,各部门实行专事专干,每一个律师也仅专注于一至二个专业领域;保障中心则包括行政综合部、计划财务部、战略规划部及品管考核部。各部门坚持以“高精尖”为标准,合力为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提供最高效、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2、专家顾问,专项指导
作为湖南省第一家与高校法学院联合创办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在立所之时便组建专家顾问团提供强大智力支持。专家顾问团由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先波教授领衔,另有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后、博士生导师肖北庚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黄捷教授等协力助推,提供专项指导。另外,我所作为“中南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人才储备更是源源不绝。
(三)资源优势
社会本就是存在联系的联合体,一家之长永不能万事解难,于是,整合资源、借助平台便可谓在蓝图共绘上添彩加墨。弘一的资源在日积月累中日益显现强大生命力,主要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三点一线一平台”律师集团
“三点”即建筑房产、金融证券、知识产权;“一线”即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为主线;“一平台”即“法帮123”网络视频法律服务平台。本所在服务个人、企业多年的经验基础上,打造出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为主线,以建筑房产、金融证券、知识产权业务为重点,通过“法帮123”网络视频法律服务平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律师集团。集团内律师均需经过严格遴选,且均为遴选中的佼佼者,毫无疑问,此律师集团是本所的最强资源。
2、高校资源
本所创始人陈宏义主任系湖南师范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现于中南大学攻读经济法法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和中南大学作为母校,其强大的师资力量及学术资源无疑被嫁接到本所,同时本所也为此高校人才提供见习基地和实践指导。律所与高校的强力配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完美融合,最先进的理论先行,最稳扎的实践护航,让每一次服务的质量到点、连线、成面,这是高校资源充分发挥的强大优势。
3、政府及社会资源
本所服务的政府、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多达数十家,因此,也累积了众多政府及社会资源。本所是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法律服务定点单位、长沙市信访服务中心唯一合作律所;同时,也是长沙市台资企业法律服务平台、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合作单位。在与政府、台资企业等合作过程中,双方展望未来、合作甚为愉快,且将一直保持友好关系。
(四)技术优势
互联网畅通的时代,电子邮件、办公系统早已被人们每日接触。脱离技术谈管理、行服务,正如虎有翼而未添。本所紧跟潮流、自主创新,在充分运用已有微信、短信平台的基础上,又研发出一个系统、一个平台,全面开启了管理新模式和服务新模式。
1、“OVO”办公系统
“OVO”办公系统即本所内部办公系统,律师从接案到结案的全部过程均记录于系统之上,可方便律师随时查看。另外,利用系统,律所也可监控管理好每一个案件,以确保案件的正确走向及服务质量。
2、“法帮123”网络视频法律服务平台
本所成立了”全国首家网络视频法律服务平台”--“法帮123”平台。此平台核心功能在于通过视频媒介与客户“面对面”,以满足客户的“可视化”需求,客户不仅可以通过视频进行咨询,而且可以上传文件,让值班律师在线进行文书批注。立足线上,服务线下,平台致力于实现互联网时代“随时随地互联共通,面对面破解法律疑难”的“法邦律梦”,旨在让“足不出户,法帮天下”的服务理念深入众心。
目前,本所为平台量身定制的视频咨询终端设备已经进入了信访局、妇联、社区等区域,如此,普通老百姓既可通过视频终端机又可通过普通客户端来访问“法帮123”平台进行及时、深入的视频咨询。作为社区百姓呼声的扩音器,其是白领权益的守护神,也是企业风险防控的大管家,联动服务之下,质效显著,好评不断。
(五)经验优势
时间沉淀经验,经验塑造品牌。七年光阴穿梭而过,无论是合作客户的积攒还是服务经验的累叠,本所均实现了飞跃。经验上的优势主要表现为:
1、合作至阔,业绩丰硕
立所之初,本所即致力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助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7年以来,本所合作的客户至阔,既包括政府机构,如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株洲市人民政府、长沙县政府等;又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如中南市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还有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衡阳)商会等大型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商业联盟。
在服务顾问单位的过程中,本所处理了数以万次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并承办了上千起诉讼案件,其中近三年办理的标的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有湖南华森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商事合同纠纷、中南建设集团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湖南湘西部落餐饮食品有限公司的商标侵权纠纷等。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情况一览表(部分)
序号 | 项目单位 | 单位 性质 | 服务 年限 | 服务方式 |
1 | 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政府机构 | 3 | 定期值班,团队服务 |
2 | 长沙市高新区拆迁事务所 | 政府机构 | 5 | 定期值班,团队服务 |
3 | 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 | 政府机构 | 4 | 专人对接,团队协作 |
4 | 株洲市人民政府 | 政府机构 | 3 | 专人对接,团队协作 |
5 | 长沙(衡阳)商会 | 社会团体 | 3 | 专人对接,团队协助 |
6 | 长沙县政府 | 政府机构 | 6 | 专人对接,团队服务 |
7 | 株洲(浙江)商会 | 社会团体 | 4 | 专人对接,团队协作 |
8 | 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大型民营 | 14 | 定期值班,团队服务 |
9 | 湖南伊宅购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 3 | 定期值班,团队服务 |
10 | 中南市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4 | 定期值班,团队服务 |
11 | 湖南新天地集团 | 国有企业 | 3 | 专人对接,团队协作 |
12 | 长沙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企业 | 2 | 定期值班,团队服务 |
13 | 香港天域集团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5 | 专人对接,团队协作 |
14 | 湖南京西祥隆化工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6 | 专人对接,团队协作 |
15 | 长沙威保特环保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5 | 专人对接,团队协作 |
16 | 长沙晶炬钣金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3 | 专人对接,团队协作 |
17 | 湖南中明实业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10 | 专人对接,团队协作 |
18 | 湖南塞普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民营企业 | 5 | 专人对接,团队协作 |
2、服务致胜,荣誉满载
本着专业、诚信、勤勉、尚法的服务精神,本所采取团队谋略、智取一筹,七年时间,勤恳付出,以服务致胜 ,荣誉满载。最年轻的省优律所,湖南省唯一一家“全国化解社会矛盾先进单位”,屡次被评“长沙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等。这些荣誉的取得,实乃厚积薄发。勤勤恳恳,服务致胜,这是本所的追求,亦是本所的成功法宝。
【合作单位】
政府机关:
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洲市公安局、醴陵市人民政府、开福区人民政府、长沙县人民政府、湖南省监狱管理局、长沙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长沙市司法局、长沙市信访局。
事业单位:
湖南省公安民警基金会、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长沙师范学院 湖南省马王堆医院、湖南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湖南省炎帝陵基金会、湖南人才信息报、湖南省核工业技术学校、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拆迁事务所、长沙市第四医院。
金融机构(含证券、保险、银行):
方正证券、财富证券、湘财证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长沙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广东南粤银行。
社会团体:
长沙市衡阳商会、株洲市福建商会、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湖南省职业经理人协会、株洲市浙江商会、长沙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长沙市衡东商会。
企业单位(部分,含大型国企、央企及上市公司):
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泰格林纸集团股份公司、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现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伊宅购购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远晨投资集团公司、湖南安迅担保有限公司、株洲中明实业有限公司、浙江万高商品经营有限公司、现代金麓国际大酒店、稻之道供应链有限公司、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园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陈鹏纸业有限公司、湖南晶炬钣金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源通进出口商贸有限公司、长沙汉樽酒业贸易有限公司、长沙鑫苑万卓置业有限公司、湖南汉联国际环保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大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金林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嘉吉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亚东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新五洲医药包装有限公司、长沙今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明瑞医药有限公司、株洲市管线资源经营有限公司、株洲天一焊接技术有限公司。
本事务所的资质和荣誉
(一)本事务所的相关资质
1、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破产案件管理人
2、湖南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
3、湖南省WTO研究中心实训基地
4、中国(长沙)知识产权维护援助中心合作单位
5、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法律服务定点单位
6、长沙台资企业法律服务平台
7、中南大学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8、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9、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
10、衡阳仲裁委员会长沙地区仲裁调解中心
11、长沙市衡阳商会第二届副会长单位
(二)本事务所的部分荣誉
1、国家级荣誉
2013年02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先进单位”
2、省级荣誉
(1)2010年01月,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湖南省律师行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先进集体”;
(2)2010年03月,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湖南省律师行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集体”;
(3)2011年06月,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4)2012年12月,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2008年—2011年度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5)2014年2月,被中共湖南省律师协会委员会评为“湖南省律师行业基层党建示范点”;
(6)2014年12月,被湖南省司法厅评为“湖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
3、市级荣誉
(1)2010年01月,被长沙市司法局评为“2009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
(2)2010年07月,被长沙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党支部”;
(3)2011年02月,被长沙市司法局评为“2010年度长沙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4)2012年02月,被长沙市司法局评为“2011年度长沙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5)2012年04月,被长沙市律师协会评为“2011年度优秀律师事务所”;
(6)2012年06月,被长沙市律师协会评为“2012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7)2015年07月,被长沙市律师协会评为“长沙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4、其他荣誉
2015年1月,被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评为“长沙市高新区2014年度法律服务创新单位”。
部分服务律师简介
左 浪 律师
本所高级合伙人,中南大学法学硕士,湖南省民间金融联盟执行副会长,长沙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入库专家成员。目前担任律所金融证券部主任,负责部门团队培养和业务渠道建设。
执业期间先后在政府机构、大型国企、全国连锁企业、媒体单位等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在企业治理、人员管理、风险防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各类单位和企业的合法运营保驾护航。执业期间承办过多起债券、票据发行等公司金融业务以及政府BT项目、公司并购、股权投资、房地产项目投资等公司投资项目,了解公司投融资需求,对公司投融资项目有着敏锐的风险防范意识并有着有效和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为企业分忧解难。精通知识产权领域,专注于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诊断与预警专项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设计、商业秘密、域名和不正当竞争等众多方面。曾为多家大型企业量身架构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承办了大量的知识产权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案件法律实务经验和相关行业背景知识经验。
主要业绩:
民事诉讼:
湖南某某药业有限公司商业秘密案件;邓某工程建设纠纷;柴教授股权纠纷案;湖南某信托公司理财纠纷案;湖南某资产管理公司理财纠纷案;湖南某某贸易有限公司职工杨某侵权案件;贺某与胡某租赁合同纠纷;魏某遗嘱见证案件。
法律顾问:
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联智桥隧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财信工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湖南财润投资有限公司;王府井百货;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湖南省财信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视广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中南大学环境研究所;长沙卓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湖南省实实在在担保有限公司;湖南广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辉达勘测设计技术有限公司;
湖南省民间金融联盟;湖南省江西商会;湖南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金辉大酒店;湖南省职业经理人协会;东塘街道办事处。
专项业务:
为口口香米业控股公司提供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构架专项法律服务;为人人聚财网络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首轮亿元股权融资专项法律服务;为深圳汉亿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融资专项法律服务;为湖南省医药公司收购湘西医药企业项目提供并购专项法律服务;为湘邮科技股份公司并购浙江工大普特公司项目提供并购专项法律服务;为深圳中科智集团收购张家界恒立国际大酒店项目提供并购专项法律服务;为湖南大汉投资控股集团和湘潭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长沙顺特变压器厂项目提供并购专项法律服务;为湖南胜达飞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权收购衡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提供并购专项法律服务;为湖南湘虹葛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层做股权激励专项法律服务;为湖南卓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层员工做股权激励专项法律服务;为湖南斯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新三板挂牌项目;为湖南超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新三板挂牌项目;为湖南湘丰茶机有限公司服务新三板挂牌项目;为长沙图龙设计有限公司服务新三板挂牌项目;为湖南广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做新三板挂牌专项法律服务;为湖南辉达勘测设计技术有限公司做新三板挂牌专项法律服务;为湖南德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做新三板挂牌服务;为苏州天和科技做新三板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业务·········
卢雷 律师
金融证券部技术总监,专业领域为金融证券和公司并购。曾任职于江湖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目前主要从事金融证券与公司并购的研究与实务。业务范围集中于证券发行与上市、公司改制与并购、资产管理(银行、信托、证券资管、基金、资产证券化)和公司治理,承办过多起证券发行、资产管理与公司并购项目以及由此衍生的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
曾担任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财信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财信工程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珍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麓山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的法律顾问。
专业项目经验:
湖北银丰棉花股份有限公司(省属集体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
湖南超炫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上柜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
湖北洪湖鱼米香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
株洲红龙电工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
龙骧交通集团(国有控股)股改与上市(IPO)法律服务;
湖南证券电脑服务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分割过户事宜;
湖南信托参与某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暨重大资产重组风险处置;
湖南信托日常法律服务中的证券类投资项目服务;
湖南华珍投资私募基金的有关法律服务;
湖南青峰集团私募基金的有关法律服务;
湖南高速公路集团(国有独资)私募债发行;
湖南信托与郴州福升私募债券专项法律服务;
湖南省公路设计公司(国有企业)股份制改制法律服务;
湖南财信创投对拟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法律服务;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设立汽车贷款公司方案论证;
中联重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供应链融资方案设计及文件起草;
广西栗木矿业(国有法人独资)引进战略投资者;
湖南发展集团两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优先股并购某园林公司;
农业银行与正清集团国有资产处置纠纷;
湖南财信工程担保(国有控股)部分风险项目处置;
湖南财信华盛资产管理公司(国有控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项目法律服务;
麓山科技投资(国有独资)国有股权处置法律服务;
道县江南广德采矿权开发(优先股);
洛阳南河铁矿并购项目;
湖南天行健公司股东抽逃公司资金专项核查 ;
湖南海天融和担保公司(出资瑕疵且被司法冻结)收购;
湖南雄墩置业公司治理纠纷等。
本文网址:http://www.cscip.cn/changshashizongshanghuikejichuangxinfalvfuwupingta/23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