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则西事件
五一假期,因为“魏则西事件”,“百度 + 莆田系”牢牢占据了新闻头条。事件中两个主角数度引发医疗公共事件,使得此次舆论对它们的抨击更加激烈。舆论持续发酵之后,日前,主管部门公开做出回应并采取行动,国家网信办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并将适时公布调查和处理结果。
魏则西事件经过
两年前
魏则西体检后得知罹患“滑膜肉瘤”晚期,之后辗转多家医院治疗,病情不见好转。
魏则西开始在网上百度搜索“生物免疫”这种所谓的癌症治疗方法,并前往北京治疗。先后在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做了四次治疗,总共花费大约20万元。
2016年2月26日
魏则西在文章里第一次抨击百度的医疗信息竞价排名。
4月12日
魏则西因罹患“滑膜肉瘤”最终不治离世。
4月下旬
该事件在网上不断发酵,新浪微博“魏则西百度推广事件”话题超过200万次阅读,并引发各种讨论。
4月28日
百度回应称,百度第一时间进行了搜索结果审查,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是一家公立三甲医院,资质齐全。
5月1日
百度再次回应称,正在向相关部门递交审查申请函,希望相关部门立即对该医院行为展开调查。
5月2日
国家网信办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公司。
魏则西事件宛如一场风搅雪。有人批评百度,称其竞价排名是罪魁祸首;有人骂莆田系,称这家医院的某些科系是被莆田系承包的,而治疗魏则西的科系正好属于此列,他们是与百度狼狈为奸;还有人批评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认为其没有做好监管与把关工作;当然,医疗监管者本身,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谓搜索竞价排名,本质上是一种花钱买排名的广告。据公开报道,百度公司2013年广告收入约260亿元,福建莆田系民营医院在百度上投放的广告就高达120亿元,他们广告投入的60%都给了搜索引擎。既然是广告,那就有法可依。《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用这一条来衡量,大多数搜索引擎广告都涉嫌违法,有的至少涉嫌打“擦边球”,总之存在的问题十分突出。
从广告效果上讲,把广告内容掺杂到其他信息之中,更具有迷惑性。因为法有规定,大众媒介上的很多广告内容一看即知,与新闻报道有着明显的区别。然而,形形色色的搜索竞价排名广告,不但没有明确的广告标识,而且总是与新闻报道和其他信息混在一起,很难让人看出是广告,等到受众被吸引忽悠受骗上当,再来追问搜索竞价排名是不是广告,往往就太晚了。
《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其中第34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按照这些规定,网络搜索引擎作为发布广告的平台,负有核实广告内容的责任。魏则西正是轻信了百度搜索提供的内容,才选择了这家医院,然而,百度搜索在收取广告费的同时,对那家医院的“肿瘤生物免疫疗法”做过什么审查呢?搜索竞价排名这么大一块市场,具有这么大的影响力,事实上处于网络平台和职能部门的监管之外,成为不受《广告法》约束的法外之地,怎么能不出事呢?
前不久召开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是最有竞争力和生命力的企业,办网站的不能一味追求点击率,开网店的要防范假冒伪劣,做社交平台的不能成为谣言扩散器,做搜索的不能仅以给钱的多少作为排位的标准。习总书记的这段讲话,不仅对网站、网店、社交平台和搜索引擎提出了严格要求,也对职能部门依法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为“魏则西事件”,作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搜索引擎,社会上关于百度商业伦理的讨论再次高涨。抛开眼前情绪化的争论,我们来审视互联网搜索工具的本质。作为IT时代最基本的应用需求,不可否认搜索工具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效率,是人类文明迈出的一大步。但搜索在这一事件中真的像当事公司自己撇清时说的那样无辜吗?
互联网作为高科技企业,积累了海量用户数据,并基于这些数据研发功能性产品工具。而工具起到的作用是向善还是相反,关键看交给谁来用。是交给机器无差别的计算,还是加入了人欲的“算计”?是真心为公众服务,积累每一次便捷带来的微笑,还是为心存不良的金主服务,抓取每一枚可能让良心不安的金币?从业者的选择,用户都看得到,其实企业心里更知道。竞价排名这种赢利方式,本质上就是把这一好工具交给了心存不良的逐利者。
亚马逊CEO杰夫·贝佐斯信奉“善良比聪明更重要”,这个理念因张小龙的引用而在中国广受知晓。好产品就是积攒每一点小善,积累每一点正能量,才能获得成功。悖善而行者,也会在一次次自我放弃后,被用户所放弃。
莆田系是莆田人所辖医院集合的简称,莆田人在全国各地开设私立医院,并逐步抱团形成一定的组织规模。这些医院大部分是男科、妇科、不孕不育、整形等专科民营医院。在国家对公立医院投入逐年减少,医院将不赚钱的科室外包的时候,莆田游医借机登堂入室,成为正规医院的“医生”。2014年6月28日,莆田系成立莆田(中国)健康产业总会。
莆田系过去30年之所以一直长盛不衰,无非抓住了两大关键痛点:一是医疗信息不对称,它们可以通过大肆宣传欺骗患者;二是医疗资源供给不足,当一个生了病的人找不到人看病、也不知道找谁的时候,一则包治百病的广告杀伤力是相当大的。
莆田系医院相比公立医院,民营医院诊疗人次数仅占9%,资产仅占总量的 7%。大多数民众迄今对民营医院依然深深不信任的原因,很多人曾上当受骗,另医疗保险可能也未涵盖民营医院。随着国家对医疗机构监管更严,对于严重依靠广告来打市场的“莆田系”民营医院来说,生存的空间也开始变小。
由于在医疗安全问题中,医生临场处理能力的不足和条件的限制导致医疗事故频发。新东方董事长俞敏洪就曾在微博指出,莆田系医院医疗事故常年爆发,口碑极差,主要依靠临时外聘其他公立医院医生走穴为主。俞敏洪呼吁广大网民“千万别去这种医院”。
百度在诸多医疗公共事件中,被集中诟病的就是它的竞价排名体系(百度贴吧的问题本质与此类似,都是医疗广告)。这也是莆田系医院获客的最主要入口。根据被百度公关前的信息记载,魏则西就诊的北京武警二院排在当时搜索首页的第二位。
至于为什么会排在第二位,在此前百度与莆田系公开撕逼的时候已经被详细披露过了。莆田系的医院当时气急败坏的透露了好多家底儿,让外界有机会一窥这个领域最丑陋的一角。比如有莆田系医院老总称:“莆田系” 医院广告投入的 60%投给了搜索引擎,有医院在搜索引擎上的推广费用占到营业额的 70%、80%。
按照百度的逻辑,在对一家医院的各项资质 “审查” 之后,如果证照齐全,那么这家医院就可以被推荐,自然也就可以收取来自这家医院的广告费。问题是:医疗信息究竟能不能被推荐?
说明一点,文中的 “医疗信息” 专指向患者推荐就医机构、人员或技术等相关信息。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医疗本身不是简单的商业交易。医疗事关人的健康甚至生命,如果简化为医生、医院与患者间的商业交易,轻则是过度医疗,重就是谋财害命。所以,医疗不是简单的商业交易,医疗信息也不应该仅仅作为商业信息发布。
这样的话,如果一个平台仅仅是做简单的医疗信息发布,即便这些信息背后的医疗机构真的资质齐全,也应该是被禁止的。第一,医疗高度专业化且信息不对称,患者几乎无法辨别真伪;第二,一旦允许做商业推广,在搜索引擎中的排名标准,除了竞价外,几乎无法确定;第三,一旦出现竞价行为,推高的获客成本必然进一步加剧后续医疗行为的商业属性。
很残酷的是,这就是我们看到的现实逻辑。不只是百度,这种类似的医疗广告出现在各级、各类媒体上。我相信很多人在公交车的座椅靠背上,都看到过治疗男科、妇科疾病的广告。而且特别可怕的一点是,就算推广费这么高,这些莆田系医院依然利润这么好!
不过,仍然需要考虑到另外一个问题。目前中国医改正在大力推动社会力量办医,新建成的医院需要宣传推广树立口碑,仍然需要为他们提供一个推广渠道。但作为推广渠道应该承担更多、更重的责任。记得消费者保护法修改那会儿热烈讨论过网购平台的连带责任,而现在是关于健康和生命的信息,这个责任难道不需要更重?
回想莆田系一路走来的野蛮生长能力,似乎任何制度规范都无法阻止它们发展。因为现有的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激励机制,让诱惑太大。
按照现在的医患交易模式,只要骗到一个患者,就可以挣到一个患者的钱。而且因为几乎不会有回头客,这个过程甚至是相当极端的。就算没有百度、没有媒体,莆田系依然可以把广告贴在电线杆子上,甚至什么都不行的时候,尝试塞卡片到你房间。无论任何手段,只要你进了它们医院的大门就是胜利。
所以,长久解决这个问题可能制度变革都是不够的,关键是激励机制变革,也就是改变产生现在激励机制的交易模式。让医院不再以多治病的方式挣钱,而是以少治病、多保健的方式挣钱。这就需要改变患者与医院直接交易的模式,而应该有第三方甚至更多机构加入这个交易过程当中。
在第三方中,作为支付方的保险机构是最核心的。目前,社保覆盖范围广,但主要保障基础医疗部门;商保虽然保障程度高,但覆盖面极小。莆田系医院大多数都在医疗保险的范围外,由患者自费就诊。理想状况应该是,没有保险认证的医疗机构应该是不能存在的,因为机构不认可的医院怎么能为患者看病呢?
但现实距离理想还非常远,社保仍需大力推动支付方式改革,商保则要努力扩大覆盖范围。所以,短期内也能依靠的还是监管部门的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医疗欺诈行为,为医疗改革创造时间。
目前,国家网信办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已经进驻百度公司,将在近期适时公布权威调查和处理结论……
来源丨综合新华社、长沙晚报、新京报、大粤网
(本文来源: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