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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4/11 15:27:09 人气:3 标签:《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

  省政府决定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要求各级政府按照“省授权、市审批、县监管”的原则管理河道采砂,并明确提出实行统一规划严格控制砂石开采总量,减少采砂船舶存量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运砂行为。

  《办法》提出河道采砂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加强源头管控,建立砂石市场调查制度合理提出年度开采量,维护砂石市场稳定。

  《办法》明确河道采砂实行统一规划。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年度采量计划严格控制砂石开采总量,县级以上政府采取措施逐年减少辖区内采砂船舶的数量。

  《办法》要求河道采砂实行“统一发证、统一收费、依规使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都不得从事河道采砂活动。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有资源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并依法收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

  根据《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会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以及洞庭湖依法稽查,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运砂行为。

  洞庭湖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建立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纠纷协商处置机制。统一管理标准加强对重点水域、边界水域的共同管理。规范采砂、运砂秩序避免区域间无序竞争。






本文来源:湖南日报

本文网址:http://www.cscip.cn/changshashishanghuiminyingqiyekejichuangxinpingtai/3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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