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新闻中心

婚姻登记等事项不再收费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4/6 15:07:11 人气:2 标签:婚姻登记等事项不再收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4月1日起,我省取消或停征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此次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7项包括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白蚁防治费等;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6项包括计量标准考核费、中药品种保护费等;取消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项包括预防性体检费等;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项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及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

  取消或停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各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影响依法履行职责。其中行政单位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有关经费支出,纳入相关单位预算予以保障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有关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的方式予以解决。






本文来源:湖南日报

本文网址:http://www.cscip.cn/news/3876.html
新闻中心
更多>>联系我们

协同创新平台

联系人:杨周静
电 话:0731-88830520 
传 真:0731-88830520 
Q    Q:524434209
地 址:长沙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