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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就《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18)》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作者:管理员 来源:中国网 日期:2019/5/16 22:53:58 人气:3 标签:

今天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和最高人民法院、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18)》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 寿小丽: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下午《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18)》正式对外公布。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女士,请她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先生,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负责人金海先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负责人林广海先生。


下面,先请甘霖女士做简要介绍。




甘霖: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今天是“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今天这场新闻发布会有着特殊的意义。


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人民群众关心、市场主体关切、国际社会关注。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习主席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各地区、各成员单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创新创业热情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这些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18)》中进行了全面、系统地介绍(以下简称《报告》)。主要是从持续深化改革、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体现。


甘霖:


持续深化改革方面,着力加强顶层设计,推进制度创新。2018年,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优化整合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职责,新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了商标、专利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知识产权审查周期大幅缩短,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力度加大,专利代理行业准入放宽等。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全国有17家高级法院、113家中级法院和129家基层法院实行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同时,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鼓励外商投资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深化改革,增强企业发展竞争力。


甘霖:


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推动部门区域协作,深化国际合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制修订了《电子商务法》《专利代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行政执法更加严格,2018年全国行政执法部门查处侵权假冒案件21.5万件,其中,查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7.7万件、商标违法案件3.1万件、侵权盗版案件2500余件,海关查扣进出境侵权货物4.72万批、2480万件。司法保护更加有力,公安机关破获侵权假冒案件近1.9万件,检察机关批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306件5627人,全国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32万件,同比上升41.6%。侵权假冒商品依法销毁,全国无害化销毁侵权假冒商品约3500吨。国际合作更加密切,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务实合作的联合声明》,签署了《中欧海关知识产权合作行动计划(2018-2020)》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8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排名第17,较上年提升5位,首次跻身全球创新指数20强。


甘霖: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多措并举,大力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推进海关、边检、海事一次性联合检查,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比上一年压缩56.4%和61.2%。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平均20天减至8.5天内;“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国推开,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布2018年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目前以审批方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占比不到1%。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营商环境改善幅度居全球第3,东亚太平洋地区之首。


甘霖: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打击侵权假冒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改善营商环境工作需要持续发力。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各地区、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有力保障。谢谢。


寿小丽:


谢谢甘局长。下面进入答问环节,在提问前请通报所在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我们想了解一下在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力度、震慑违法犯罪方面,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又有什么考虑?谢谢。


甘霖: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严厉打击侵权假冒,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近年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地区、各成员单位,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整治。2018年,全国行政执法机关查处侵权假冒案件21.5万件。强化对互联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进出口环节等侵权假冒高发多发领域和地区的监管,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在互联网领域,开展“秋风2018”“剑网2018”及“2018网剑”等专项行动。在农村地区,开展“红盾护农”、农作物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以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在进出口环节,海关总署开展出口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龙腾行动。


二是建立惩罚性赔偿机制。《商标法》率先规定惩罚性赔偿,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最高赔偿额提高到了五倍。2018年12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草案明确对恶意侵权行为可处以最高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也将对惩罚性赔偿予以规定。


三是强化司法保护作用。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春雷”行动、打击假药犯罪“云鹊”行动、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百日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高检院在全国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高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2018年,全国公安机关破获侵权假冒犯罪案件近1.9万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306件5627人,法院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32万件。


四是推进跨区域执法协作。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丝绸之路沿线4大区域协作持续深化。13个省市联合开展电商打假“云剑联盟”行动,共破获侵权假冒案件158起,捣毁生产窝点89个,仓储窝点1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13名,涉案总价值约20多亿元,有力净化了协作区域地区的市场环境。京津冀晋蒙浙六省市开展互联网打假区域协作对接,探索建立互联网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互助工作机制,推进跨区域网络侵权假冒治理机制建设。


五是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19个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确定首批26家机构参与综合信用服务机构试点,深入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60多个部门共签署51份联合奖惩备忘录,对市场主体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归集信用信息300亿条,公开信用信息2.45亿条。


六是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公安部研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情报研判平台”和“食药环假犯罪侦查办案平台”,邮政局加快推动实名收寄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国管局打造正版软件采购全国一张网,市场监管系统实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公安和海关部门积极参加国际刑警组织、世界海关组织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围绕重点跨国案件开展联合研判。


侵权假冒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方面造成危害,中国政府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的立场明确而坚定。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统筹谋划,按照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深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新技术新手段应用,提升线索发现、追踪溯源和精准打击能力。三是加大惩治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商品、重点市场治理。持续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联合打假,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查处力度。强化刑事打击与司法保护,推动信息公开与联合惩戒,大幅提升违法成本,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四是严打跨境犯罪。建立和完善多双边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线索通报和案件协查,加强统筹协调和信息反馈,加强工作交流和经验分享,共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全球经济健康发展。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


海关是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请问海关系统是如何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谢谢。




金海:


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全国海关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力度,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持续保持进出境环节打击侵权高压态势。积极参与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网络市场监管、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一系列全国性重大行动;部署开展了13次全国海关系统的专项行动,针对非洲、拉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点航线及邮递、快件渠道的重点商品加大监管力度。


二是发挥海关执法优势,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综合治理。一方面是积极倡导各国海关深化执法合作,完善打击跨境侵权违法活动的国际网络;另一方面是加强与国内其他部门的执法联动,与公安部门建立了案件信息提前通报制度;与市场监管、版权等国内执法部门加强协作,着力推进区域海关执法合作,加强与企业及行业协会的沟通合作,实现打击侵权的全链条源头治理。


三是坚持打、促结合,鼓励支持企业开展创新。从2015年11月1日起,取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费,累计直接为企业节省费用2813万元人民币;推进知识产权备案及案件办理全程无纸化,加快办案速度;提供知识产权状况预确认服务,确保合法货物快速通关;积极开展“龙腾”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行动,为企业创新保驾护航。


四是注重宣传和培训,不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和尊重知识产权意识。连续14年发布了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及典型案例。通过中国海关博物馆和义乌、青岛、厦门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展示基地开展宣传,营造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加强内部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相关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支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展创新。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完善互联网领域打击侵权假冒执法联动机制。继续拓展国际海关执法合作,努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


去年世界银行发布了营商环境报告,我国在全球的排名是第46位,大幅上升了32个位次,可以说是非常好的成绩。同时我们也知道知识产权保护和营商环境建设密不可分。我想问一下国家知识产权局采取了哪些具体的措施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营商环境建设?谢谢。




甘绍宁:


非常感谢你的提问。的确,中国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全球排位中增幅较大,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这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是分不开的。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首届进博会等重大场合,在向“一带一路”高级别会议致贺信时,都向国际社会清晰传递了中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态度。今年4月26号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要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着力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致力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主要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成效。


一是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成本。刚才甘霖局长也做了介绍。目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明确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4月23日通过的商标法修改,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了五倍以下。这样的惩罚性赔偿额度在国际上都是比较高的。


二是强化源头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压缩专利、商标审查周期,提高授权的及时性和权利的稳定性。商标审查周期在去年压减到6个月以内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压减到5个月以内,同时还要大幅压缩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我们已经基本构建起了集“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持续提升。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优势,完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提高执法效果。2018年,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7.7万件,同比增长15.9%;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1万件,案值5.5亿元。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为76.88分。


四是完善社会共治。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一环予以推进。38个部委开展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同时,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等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五是完善联动机制。完善快速授权、确权、维权协调联动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其中包括深入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探索通过源头追溯、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提高保护效果。同时,在全国已经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4家、快速维权中心20家,社会反响良好。


接下来,我们还将启动面向2035年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的制定工作,在中央的领导下,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作出整体部署,进一步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目前,相关的工作都在稳步推进中。谢谢。




中新社记者:


请问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起到什么样的作用?谢谢。



林广海:


谢谢您的提问,我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俗话说“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助力。在良好的营商环境下,知识产权的权利人能够得到该得的利益,知识产权的侵权人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坚持“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要任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坚决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和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的良好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华为诉三星专利侵权纠纷案、法国迪奥尔公司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等一大批具有重要影响的案件,在国际上产生广泛影响。中国法院已经成为世界上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最多的法院,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公信力、吸引力、影响力显著提升,外国当事人自愿选择中国内地法院作为诉讼地的知识产权案件不断增多,我国正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优选地”。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专利等技术类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同时在地方设立19家跨区域管辖的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努力实现技术类案件的审理及时有效、标准统一,激发社会创造热情,释放创新创业活力。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商标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加强中外驰名商标保护,规范对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使用与保护,制裁假冒商标、恶意抢注、搭车仿冒等商标侵权行为,积极营造统一开放、有序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审理著作权案件,加强著作权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创新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履行对授权确权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和司法监督职能。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有力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这里我特别向各位朋友介绍刑事案件的情况,2018年,人民法院新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一审案件4319件,同比上升19.28%;审结4064件,同比上升11.59%,说明刑罚对于惩治侵权假冒犯罪行为的作用更加明显。


最高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认真履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统合民事司法、行政执法、刑罚打击,共管共治,各司其责,形成合力,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谢谢。


寿小丽:

今天我们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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